第4章
作者:
秦方方方方 更新:2026-01-28 14:08 字数:3184
吃得下东西就代表真的好了。
看着母亲急忙起身的背影,还有父亲不正经做鬼脸逗她的模样,刘元没忍住笑了笑,回了他一个鬼脸。
哼!幼稚!
她在这里,活着。
刘元在床上蔫了两天,灌下去不少苦得她龇牙咧嘴的草药汤子,总算又活蹦乱跳起来。
她正琢磨着是继续去指导地窖后续的防渗处理,还是想办法改善一下家里糙得拉嗓子的伙食时,她娘吕雉风风火火地走进来,二话不说,往她怀里塞了个软乎乎的东西。
刘元下意识接住,低头一看,对上一双乌溜溜,水汪汪的大眼睛。
是个小娃娃。粉雕玉琢,小脸蛋白嫩得能掐出水,正歪着头,好奇地啃着自己的手指,发出含糊的咿呀声。
刘元浑身一僵。
这就是她那个历史上著名的生他不如生个叉烧的汉惠帝刘盈?
前几天兵荒马乱的,刘季忙着带头挖窖储水,吕雉不仅要操持家务,还得额外张罗吃食给来帮忙的乡邻兄弟,毕竟主意是她闺女出的,刘季拍板定的调,自家得多出力。
吕雉几乎是心力交瘁,实在顾不过来,只好把还不到两岁的刘盈托付给二嫂照顾了几天。加上刘元淋雨后又高烧不退,如今风波暂平,刘元病好了,这小娃娃自然就被送回来了。
刘元抱着怀里这柔软的小豆丁,心情复杂。她刚穿来没多久,对弟弟实在生不出什么亲情,甚至因还有些隔阂与敌意。
毕竟她上辈子的弟弟就很讨厌,什么都抢走了,她讨厌一切叫弟弟的生物。
可是,刘元看了又看。
这小娃娃长得也太可爱了吧!
皮肤白皙,睫毛长长,小鼻子小嘴都精致得很,完全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。
刘元不得不再次感叹她爹刘邦那强大的遗传能力,一个底层亭长,日后沦为逃亡人,还能提三尺剑取天下,除了手段魄力,这副能让相士惊叹“貌若龙准,贵不可言”,五官深邃的好皮囊,绝对功不可没。
毕竟,秦汉选官都重仪容,更别说争天下了。现代能在历史正剧演刘邦的演员,哪个不是颜值与气场并存的人类高质量?
好看的人,比如陈平过年杀猪分个肉也会被夸,肉分得这么好,以后肯定能当宰相,樊哙分得更好也没人夸一句。
同理可证,帅的人斩个蛇就能被吹上天成为赤帝子,樵夫天天砍柴顺便斩蛇也没人说一句此子恐怖如斯。
陈胜吴广搞了那么多神迹,相信他们的也没多少人,但刘邦出来打天下,那效应就不一样了。
百姓能自我洗脑,还能传唱洗脑包。
至于她娘吕雉,那就更不用说了。吕雉也是出了名的美人,大气明艳,年少时追求者甚众,还因退掉一门不如意的亲事惹过麻烦,才举家迁到沛县。
在沛县县令公子和当时还只是个小小亭长的刘邦之间,吕太公一眼就相中了刘邦那天下贵人的相貌,吕雉自己也未必没有被他的气度所吸引。
她也选择了这个比她大了十五岁的刘邦,那时她二十二岁,刘邦三十七岁。
二十二岁在现代很小,但在人均寿命四十不到的秦时,已经很大了,这里女子十五岁左右就成亲了。
她要是没主意,根本不可能拖到这么晚,就像说现代三十岁的未婚女子,是因为没主见听网络博主的话,才拒绝父母亲戚催婚的一样。
就离谱。
人是不会突然黑化变异,就成了杀伐果断的野心家,除非那人本来就是野心家,吕雉从不让自己失权。
所以非说他们是盲婚哑嫁,父母之命,就不现实,很明显是看对眼了,毕竟什么锅配什么盖,赤龙黑凤天生一对。
第4章 秦时明月(四) 她想吃口新鲜的
吕雉要是真不想嫁人,哪怕搬迁也不会嫁,她从小是个有主意的,谁也勉强不了她。古代人离乡贱,背井离乡,再有名望也得矮人几分。何况吕家又不是贵族,只是个退婚还得逃离怕事的富户。
强强联合的结果,就是此刻她怀里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幼崽刘盈。
刘盈似乎感觉到姐姐在看他,停止了啃手指,咧开没长几颗牙的小嘴,冲她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笑容,软软地啊了一声,还伸出小胖手试图抓她垂下来的头发。
人类是眼睛的奴隶,那笑容纯粹又依赖,作为一个颜控高中生,还喜欢爱豆的那种,她被这无耻小儿控到了,虽然也是弟弟,但没上一个那么讨厌。
“啧……”刘元别扭地哼了一声,身体却诚实地调整了一下姿势,让小家伙在她怀里靠得更舒服些,同时躲开了他那湿漉漉的小爪子,“口水娃,别乱抓。”
吕雉在一旁看着女儿虽然一脸嫌弃但还是好生抱着弟弟,眼底有笑意,语气干脆:“元,你照顾弟弟,阿母去把晾晒的粟米收起来。”
说完,也不等刘元答应,便转身忙去了。农活多,杂活也多,她一个富户大小姐,现在干起活来都麻利顺手了。
此时的吕雉,虽然辛苦,但过得还算如意,她的一双儿女,模样一等一的好,丈夫人脉广会来事,狐朋狗友一大堆,乡里年轻小伙看见她都恭敬叫嫂子。
根本没有恶霸敢来欺负,因为她嫁的这死鬼就是这地界最大的恶霸。
在刘季管的这块,县令想办什么事也得找他说好话,因为县令三年一换,而刘季可一直罩着他们。
所以萧何与他一来二去关系就好,萧何觉得,此人非池中物,必有大作为。
年近半百的人交友可不像小孩子,看顺眼就行,萧何肯卖刘季面子捧他,是看到了他以后的价值。
还有就是刘季这个人,很邪门,无论是谁,身份多高,只要他看上了,就会成为他朋友,还是为他生为他死的那种。
刘元很不理解,很多白手起家的,刚开始都靠岳父,老师。可楚汉那页,他的第一桶金来自项羽,还与他结拜同生共死,让刘邦水涨船高,直接与各诸侯同一起点,鸿门宴都没想过杀他。
就,很难评。
她爹在斩男这一块,恐怖如斯,哪怕都抓到手了,也将他放了。
大汉魅魔不是说说而已,很明显刘备没有学到精髓,但五分相像,也很魅魔了。
吕家也这么想,纵使刘季现在都四十五了,他们都笃定他会风雨化龙。
刘元抱着软乎乎的弟弟,站在原地。小刘盈似乎很喜欢姐姐的怀抱,安心地靠着她,又开始咿咿呀呀地自说自话,偶尔还蹦出几个模糊的音节,像是“阿姐”。
窗外,远处似乎还能听到乡邻们因雨水储备充足而传来的轻松笑语。
傍晚时分,灶房里飘出熟悉的粟米粥的寡淡气味,夹杂着一点腌菜的咸酸。刘元抱着已经在她怀里打瞌睡的刘盈,小鼻子皱了皱。连续吃了好多天这种没什么油水,口感粗糙的饭食,她的胃发出了强烈抗议。
吕雉将最后一盆粥端上矮桌,刘太公、劉媼、以及还未分家单过的兄嫂侄儿们陆续围坐过来。刘季也踩着饭点回来了,一身汗气,但神情舒畅,显然外面的事情进展顺利。
他大大咧咧地坐下,目光扫过桌上的饭食,咂咂嘴,没说什么,但眼神里透着习以为常的寡淡。
刘元把睡着的弟弟放进旁边的摇篮里,盖好小薄被,然后坐在吕雉身边。
看着眼前这一碗灰扑扑的粥饭,还有那一小碟黑乎乎的腌菜,刘元深吸一口气,决定再次发挥神童余热。她扯了扯吕雉的衣袖,声音不大,但足够让一桌人都听见:
“阿娘,”她眨着大眼睛,一副纯然好奇的模样,“我们为什么不吃豆子呀?”
桌上的人都愣了一下。刘媼笑道:“傻丫头,豆子硬邦邦的,煮粥也费火,吃了还胀气,哪有粟米好?”
豆子都是没姓的黔首用来裹腹的,他们刘家虽然没落,但是也买得起马,还能送幺子去荀子门下求学,也不至于混成这样。
“可是……”刘元歪着头,努力回忆着生物课本和美食视频里的零碎知识,“豆子可以磨成粉粉呀!掺在粟米里一起煮粥,粥会不会更稠更顶饿?或者…或者把豆子泡在水里,泡到发出小芽芽,煮着吃,是不是就不胀气了?”
豆子还能做豆腐呢!
桌上安静了一瞬,豆子这东西,确实常见,但通常只是穷苦人家粟米不够时的无奈补充,或者拿来喂牲口,口感差,难消化。
刘季正喝着粥,闻言停下了动作,看向女儿,“豆粉?发豆芽?”
刘元用力点头,比划着:“就是把豆子磨碎,越细越好,混在米里。发豆芽我玩过,就是把豆子泡涨了,盖上湿布,每天淋水,等它长出嫩嫩的芽,煮一下,应该…应该会好吃的吧?”
她越说越小声,假装不确定,心里却想:当然好吃!还能补充维生素!不然这天天啃粟米腌菜,谁受得了!
吕雉若有所思,她是操持家务的,最清楚粮食的金贵。如果豆子真能变得好吃又顶饱,那确实能省下不少粟米。